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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Dec 30, 2023 3:34:41 GMT -5
然而,提供服务的实体可能仅产生收入成本。 概括 无偿提供的法律服务不受税务法规的直接监管。因此,税务机关对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结算可能会有与本文所述不同的意见。因此,在不太明显的情况下,您应该申请个人税务解释。 与他人分享 向上 上一篇文章 增值税中的收付实现制 - 是否适用于外国发票? 下一篇 领导与管理。领导者和管理者有什么区别? 添加评论 我们鼓励您对论。 表达您的意见并与其他读者进行讨论。我们通过电子邮件、聊天或电话回答 . 用户的个人问题与税务和会计相关 -请联 国家邮箱列表 系我们。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需的地方已做标记* 增值税中的收付实现制 – 是否适用于外国发票? . 博客税收 您是否选择现金方式缴纳增值税?检查您是否有义务也将其应用于外国发票。 收付实现制和外国发票 - 讨论的问题 收付实现制的一般假设 收付实现制和国外发票 增值税国外发票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企业家作为增值税的积极纳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选择现金方式缴纳增值税。 在这种情况下,结算方法将采用与国内结算所采用的原则略有不同的原则。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将寻找开具国外发票时是否也应该使用现金方式的问题的答案。 收付实现制的一般假设 通常,如果产生纳税义务,则必须计算应付增值税并向税务局缴纳。此规则的例外是选择现金结算增值税的方法。如果发票已开给企业家,则仅当我们收到付款时才需缴纳增值税。 如果我们向不经营企业的人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服务,我们必须在收到付款后缴纳增值税,但不得晚于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之日起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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